采购编号:X2008109 我中心受江苏省海安县环保局的委托,对恶臭监测仪器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货物名称:恶臭监测仪器 1套 (三)、主要功能参数及要求 参数要求:满足GB/T 14675-93《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监测方法要求 (四) 、仪器配置要求 1、采样器及包装箱中号采样器, (1)大号采样器:Φ180×500mm,聚四氟乙烯旋塞,抽真空一周不漏气,不需真空表检测,5个 大号包装箱,220×240×690mm,1个采样器/箱,铝合金,不锈钢封边,安全轻便美观耐用,5个 (2)中号采样器:Φ110×250mm,聚四氟乙烯旋塞,抽真空一周不漏气,不需真空表检测,10个 中号包装箱,150×310×540mm,两个采样器/箱,铝合金,不锈钢封边,安全轻便美观耐用,5个 (3)小号采样器, Φ85×250mm,聚四氟乙烯旋塞,抽真空一周不漏气,不需真空表检测,6个 小号包装箱,120×250×520mm,两个采样器/箱,铝合金,不锈钢封边,安全轻便美观耐用3个 2、硅胶塞 (1)大号,用于采样器及吸附瓶口,2个; (2)小号,用于实验袋,1000个 3、气体分流器:六向气体分配2支 4、两通:2支 5、进样器:100ml,30ml,10ml,5ml,1ml,100μl,50μl,10μl,5μl,高质量高精度1套 6、硅胶管:Φ7cm 5米 7、吸附剂:1000g,经过多次净化处理的活性炭瓶1只 8、吸附瓶:150ml 1个 9、无油气体压缩机:立式,排气压力0.18MPa,噪音低于68db,1台 10、水循环真空泵:带表头,噪音低,1台 11、排气筒采样器 美国进口配件,200×500×500mm ,1台 12、污染源采样袋 5L,进口配件,100个 13、便携式空气过滤器 便于携带,容易更换吸附剂,1台 14、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工作站:1套 15、进口无油气体压缩机:体积小,排气压力0.8MPa,噪声低于48db,含过滤器、干燥箱、静音箱、储气罐 1台 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要求: 1、卖方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后在24小时内响应,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卖方应提供备品供买方使用。 2、硬件保修期一年,系统及应用软件终身维护免费升级。 人员培训 (五)付款方式:仪器到货经验收合格后先付款90%,剩余10%一年之后付清。 (六)交货时间:2008年11月底。 (七)交货地点:环境监测站 (八)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3、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如生产企业授予的“授权委托书”等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6、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7、报价表(列报投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投标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单位应在2008年10月6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二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县城长江中路86号三楼 收件人:苏立珍 电话:0513-88897064 邮编:226600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合计成交价超过5万元,按规定须交纳成交价0.5%的中标服务费。 4、成交供应商须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中心交纳500元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合同后退还中标单位,如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有违约行为则此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将被全额没收)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投标截止期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忠良 0513-88897064 周春明 0513-88897064 陈德山 0513-88897063 采购单位联系人: 钱明 13962766600 88813610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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